根据《沈阳药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需要,制定中药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申请考核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和领导下,成立中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科分别成立招生考核专家组。中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和主管学科工作的副院长及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党委书记、学科主席、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学科秘书组成。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的博士生导师(或相当于教授以上职称)组成,考核专家组设1名组长和1名秘书,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记录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管理各学科考核小组工作,考核小组负责各学科考核工作的具体开展。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宁
副组长:王双艳 姚国栋 潘英妮
成 员:刘晓秋 宋少江 沈 伟 殷 军
高慧媛 黄肖霄 韩 娜 路金才
(按姓氏笔画排列)
秘 书:赵 玥
各学科招生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过程应严格进行记录,所有考核内容各单位都应有可以复查的考核记录材料,考核全程录音、录像,所有考核相关材料妥善留存备查。
二、复试及申请考核名单
经学校审核公示的考生,见我校研究生教育网。
三、复试及申请考核安排
(一)复试及申请考核方式
采取现场考核方式。
(二)报到安排
报到时间及地点:
统一考试入学考生:2024年6月4日13:30-15:30,南校区中药学院C501办公室
申请考核制(生物与医药)考生:2024年6月11日13:30-15:30,南校区中药学院S501会议室
报到要求:按要求携带《沈阳药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材料提交”中要求的相关报考材料,包含科研成果材料(证件类可交复印件)。
纸质材料提交要求:1-8项一起A4左侧双钉;9-10项(报考登记表+2份专家推荐书)一起左侧双钉。
(三)复试及申请考核内容
1.统一考试入学复试
统一考试入学复试为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核考生是否具有攻读博士学位的条件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学科 |
复试时间 |
复试地点 |
复试内容及要求 |
备注 |
中药学 |
6月12日 9:00 |
南校区 中药学院S501 |
1.英语口语自我介绍(1-2分钟)。 2.简述科研实践经历及对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领域提出自己的初步研究计划和博士期间的研究设想(PPT讲解5-8分钟)。 3.回答考核专家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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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药物化学 |
6月12日 10:30 |
南校区 中药学院S501 |
1.英语口语自我介绍(1-2分钟)。 2.简述科研实践经历及对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领域提出自己的初步研究计划和博士期间的研究设想(PPT讲解5-8分钟)。 3.回答考核专家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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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考核制(生物与医药)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科研综合能力四个模块,每个单项满分为100分,满分400分。单项成绩低于60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学科 |
考核时间 |
考核地点 |
考核内容及要求 |
备注 |
生物与医药 |
6月12日 9:00-16:00 |
南校区 中药学院S505 |
1.外语水平:1)现场翻译英文学术文献(笔试)。2)英语口语自我介绍(1-2分钟)。 2.专业基础知识:简述科研实践经历及对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领域提出自己的初步研究计划和博士期间的研究设想(5-8分钟)。 3.专业知识和科研综合能力:回答考核专家提出的关于研究领域的相关理论知识和能力的提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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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录取、调剂工作
见《沈阳药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办法》要求
五、考核监督和复议
中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家考核小组对考核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解释考生提出的质疑。
六、中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024-43520700,邮箱:zyyz0700@163.com。
七、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中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