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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实施细则(4月10日更新)
来源:中药学院    日期:2023年04月10日    点击:

为确保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根据《沈阳药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下称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各学科专业具体实际,特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实施细则如下。

一、复试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中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指导招生复试专家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成立招生复试专家组。在学校和学院指导下,确定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程序,遴选政治过硬、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规则意识强、保密意识强的教师参与复试工作。并将名单报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二、复试对象

已经在我校公示进入调剂复试名单的考生。

三、调剂复试形式及内容

调剂专业代码及名称:100703 生药学、105500 药学08(生药学研究方向)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其中专业考核满分200分,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

专业考核:满分200分,考试时间40分钟,考试方式为专业课笔试

专业考核内容详见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布的《沈阳药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科目。

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约20分钟,考核方式为线下面试,形式为集体统一考核和单人考核组合方式,考生先进行统一考核后再进行单人考核,按照现场老师指引进行。具体包括:

  1. 英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

1)具体要求:考生进行1分钟英文自我介绍,针对主考老师的提问,用英语回答,实行单人考核。

2)评分标准:

a. 考生英语发音与流畅度(10分)

b. 表达能力与交流能力(10分)

2. 科研基本技能(40分)

1)具体要求:

a. 考生进行英文文献翻译,所有考生统一进行。

b. 考生进行3分钟科研实践经历简述:考生就与专业相关的科研实践经历进行简述(包括但不限于本科阶段学生实验、独立承担或参与过的课题研究等),实行单人考核,主考教师针提出专业相关问题,考生作答。

2)评分标准:

a. 考生对英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10分)。

b. 考核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理论知识、实验理论知识及技能的掌握情况(30分)

3. 综合素质考核(40分)

1)具体要求:实行单人考核。

a. 考生进行2分钟教育经历、社会实践经历等介绍,包括取得的成绩及获奖情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情况。

b. 回答主考教师提问。

2)评分标准:考核老师根据考生对相关问题的回答,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性、思维能力、心理素质、人文素养以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做出判断并给出相应分数。

其他要求:报考100703 生药学、105500 药学08(生药学研究方向)专业的考生加入qq797522450

四、资格审核

调剂复试考生须在41120:00通过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yjs.syphu.edu.cn/pas)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籍材料):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原件、从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3.同等学力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报考人员的证明材料;

1)同等学力报考人员:英语水平材料、成绩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人员: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4.享受加分政策考生的证明材料:如考生人事档案内的服务合同,相关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材料等。

5.本人签字的《2023年硕士招生考试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具体操作详见《五思研究生招生在线复试系统操作手册(考生版)》(附件2

五、调剂安排

复试专业

专业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

时间

地点

时间

地点

100703 生药学

4128:40-12:00

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中药学院C302

4128:40-12:00

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中药学院C302

105500 药学08(生药学方向)

4128:40-12:00

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中药学院C302

4128:40-12:00

沈阳药科大学南校区中药学院C302

六、录取及调剂

详见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和调剂方案。

七、考核监督和复议

中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各招生复试专家组对考核过程与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并负责解释考生提出的质疑。

中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024-43520700,邮箱:1115281254@qq.com

八、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中药学院。